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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兮兮出版的第一本书,叫作《谢谢你住在我心上》,当时这本书在BBS上连载,被何昭看中,通过QQ联系上了她,说觉得特别感动。章兮兮虽然很感激他,但是就当他是个读者,聊了两句便不再搭理。没想到过了不到半个月,他给章兮兮留言说自己学成回国创业,想要开一家出版公司,第一本就选中了章兮兮的作品,希望尝试,并给章兮兮更多的信心,表示双方一定会因为这本书迎来各自事业的春天。那是章兮兮头一次听何昭提及春天两个字,那时候她是热泪盈眶的,心想这是何等优秀又大胆的青年啊。过程暂不赘述,那本书的首印量虽然低,但是带给了章兮兮很大的信心,决定要坚持走写作这条路。很快,他们没有等来春天,因为书卖得很差,借用别家出版社的库房,占了不少地方。两人站在落灰的库存面前,无语凝咽,都体会到了理想失败后遍体鳞伤的滋味。后来前后花了两年才算卖掉,给库房挪了点地方出来。章兮兮偷偷买了三本,一本送给了薛一笙,一本放到了章妈妈的墓前,一本她偷偷藏着,想等待机会送给夏漱石,但是机会一直没有来。

如今百转千回,她已经出过好几本书,何昭也从白手起家的少年变成了可以对章兮兮吆五喝六的商人,而章兮兮也从对他感激涕零的扑街作者,变成了可以跟他互喷为乐的朋友。她甚至靠着稿酬和版权金可以过上吃喝不愁的生活,但是那本最想送给夏漱石的书她留到封面变黄也未得到命运赏赐的机会。

希望这个东西很微妙,它出现的时候,总是出现在当事人心态贫穷的时候,但是足以点亮辉煌,像是深秋的银杏。林晓森在得知章兮兮母亲去世的消息后,就中断了学业,毅然回国。鉴于薛一笙、居南川和陆展信都是章兮兮和夏漱石的CP粉,因此没有在这些人面前获得过章兮兮的消息,他另辟蹊径,很快通过出版社找到了章兮兮的住所。当时章兮兮只写过几部不那么畅销的小说,事业还处于上升期,何昭对这位“热心粉丝”感到非常开心,认为这是春天到来的前兆,毫不犹豫就给了对方章兮兮的通信地址。

那是夏天的午后,章兮兮洗了头出门,和何昭在一家咖啡馆见面,聊新书的选题和创意,互相吹捧也互相讽刺甚至辱骂,度过了一个不错的下午,临别前,章兮兮不但蹭了何昭的咖啡,还打包了店里的一大袋咖啡豆算在了何昭的账上,何昭对她这种行为感到不齿,可章兮兮丝毫不为所动,多要了500克,毕竟能省一点是一点。

她穿着扎染的一件式裙子,拎着一袋子咖啡豆,闻着咖啡的香气,盘算着这个月的咖啡都备足了,很是开心,那透过梧桐树叶的阳光仿佛也染在了她的裙摆上,**漾出愉悦。那时,因为颠倒的作息,而且常常沉浸在剧情中无法自拔,导致洗头不便,为了能多写点东西,索性剪了头发,顿时方便了很多。章兮兮一边晃悠着装着咖啡豆的纸袋子,一边揉了揉自己的短发,林晓森就站在一棵梧桐树下,看见了这样的她,他没有立刻叫她,静静地看着像画一样的她,直到章兮兮发现了他,他才冲她挥了挥手。章兮兮起初一惊,很快认出了对面的人来,笑了笑,举了举手中的咖啡豆,示意喝一杯,对方笑着点点头。

在她那一转身都会蹭掉几本书的逼仄的空间里,章兮兮冲了一杯咖啡给林晓森,两人面对面对坐,一时间不知道如何开口。好在空气里满是咖啡的香气,显得不那么冷清。两人仿佛都长大了,褪去了校园的痕迹,像大人一样。

“头发剪短了也怪好看的。”

“是吗?”

“每天读书的日子很快乐吧?”

“是啊。”

“我看了些你的作品,每一本都比上一本有进步啊。”

“是吧?”

两人的对话礼貌又尴尬,章兮兮起身后,转身给他倒了一杯水,灰尘在阳光里跳跃,她湿漉漉的发梢上仿佛有魔力一般,让林晓森挪不开眼睛。这样堪称简陋的环境里,却成了林晓森的记忆里无法清除的一幅画面。他鼓起勇气站了起来,想要跟她说他此行的目的,但是因为空间太狭窄,他打翻了面前的咖啡杯,章兮兮闻声转身,拿起纸巾擦拭,一边连连说没事,一边把自己的那杯也打翻了,两人立刻手忙脚乱收拾,不经意地触碰的指尖,让林晓森终于决定说出他最想说的话,他一把抓住了章兮兮的手,道:“兮兮,我们结婚吧!”

章兮兮抽回自己的手,好像没听见一样,继续在破旧泛黄的桌面上擦拭。从什么时候起,她发现爱情已经不是两颗想要靠近的心就能战胜一切的东西了。夏漱石与她错过的那些,难道仅仅是时间吗?那些错过的背后,是出身、家庭、人生规划以及等等等等的不同,而林晓森在这些上比起夏漱石有过之而无不及,她看着林晓森坚定、诚恳和克制了也无法掩盖的爱,她困惑了。她没有告诉林晓森这是她又吃饭又赶稿的那张桌子,她自然也不会告诉他,这个转身伸手就能碰见墙壁的地方,常常让赶稿子的她腿麻脚麻,因为稿费花完了的时候,她也曾经一碗泡面分成三顿吃,她过得很局促甚至窘迫。到如今她觉得自己已经无所畏惧,但是她知道,这一切展现给爱自己的人,只会引发对方的心疼甚至同情,而这些,她不想在林晓森身上获得。那些难题和鸿沟,他们或许都很难跨越,毕竟她曾经在夏漱石身上试过,失败了,又凭什么在林晓森身上成功呢?她眼眶酸了酸,撇开头,继续擦拭已经擦干净的桌子,岔开话题问道:“你是什么时候回来的?书念完了?”

中断学业这件事让林晓森面临了巨大的家庭责难,他依旧任性地回国,但是找到章兮兮的过程却十分曲折,但是他不想说一个字,他怕每一个都会成为给她的压力,他爱她,但是不想以爱之名去绑架她。因此,他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嗯,不瞒你说,没修完,因为学分不够,所以就不想念了,回国创业了。”

章兮兮想起何昭,打趣道:“我那位老板,年纪比你大不了几岁,估计和你一样没修完学业,就想着回国创业,如今这事业做得不上不下的,却天天说春天要来了来麻痹自己和我,你可要吸取他的前车之鉴,哪有那么好创的业?要不,还是回去读书吧。”

气氛一下子放松了下来,林晓森笑了,问道:“你怎么没考虑和他处处?”没想到章兮兮忍不住啧啧了两声摇了摇头,林晓森笑出了声:“我看他还挺不错的样子。”

章兮兮道:“不早了太阳要下山了,你可快点走吧。”她本来是想开玩笑的,结果对方明显在分辨这是玩笑还是真话,因此她说完这话后就冷场了,她也不知道该如何解释,于是只能继续擦已经干净的桌子。

林晓森哎哎了两声识趣地起身,一不小心撞了一下书架,揉揉头,结果又撞到了另外的书架。章兮兮突然有些心疼地看着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脚指头,又看了看林晓森光着的脚,这屋子里头就只有一双拖鞋,还常常放在洗手间里用,毕竟这里从来不来客人,偶尔何昭来,也不配章兮兮多给他备一双拖鞋的待遇。林晓森顺着章兮兮的目光看了看,又看见了自己光着的脚,两人目光落在褪色的斑驳的劣质的地板上,又收了回来,一不小心碰上了。明明寒酸的是章兮兮的屋子,可林晓森偏偏生出了卑微的感觉。爱情里,只有一个人的时候,这个人一定是极尽卑微,卑微的尽头一定是小心翼翼。

章兮兮目送他走到门口,几步路的距离,她却想了很久。她想林晓森多好啊,对自己知根知底,她不用费劲地去解释自己为什么是今天的样子,她想着自己单着这些年是不是真的会有一个转机去告别过去。于是,就在林晓森走到门口的时候,章兮兮的声音从他身后响起。

“我没有正经工作,可能以后也不想找个全职的朝九晚五的工作,只想写书度日,你家人可以接受吗?”章兮兮的语速很平缓、很礼貌。

林晓森回过头来,又一次撞上了柜子角,顾不上疼,满眼的欣喜,连连道:“他们不接受是他们的事情,跟我们没有什么关系。”他觉得“我们”两个字很美好,又念了一遍,“对,跟我们没有关系。我会处理得很好的,你放心,绝对绝对不会让你难做”。

章兮兮站在被她改造成书架的储物架边上,头轻轻靠着杂乱的书,抱着手臂笑了笑:“那你不要后悔啊。”

林晓森欣喜若狂,几乎是跳了过来,一把抱住了章兮兮,连连道:“不会,绝对不会。”

章兮兮靠在林晓森的肩头,看着书橱上的那本《谢谢你住在我心上》,心里默默地说:“夏漱石,再见了。”

这一次,他们两人都撒了谎,尽管那是不自知的谎言,毕竟勇者无畏。

章兮兮的这段婚姻充满了林晓森的满心欢喜和小心翼翼,他拒绝了家里让他“一步到位”的帮助,选择了地段还不错、但是面积不大的屋子作为“婚房”,甚至打趣地告诉章兮兮需要一起还房贷,鼓励她好好写书,避免有一天他创业失败家里揭不开锅。他生怕有哪里做得唐突刺痛她假装不在意的自尊心。

唯一的一个请求是他带着章兮兮去了海边,拍了婚纱照。不过,与其说是婚纱照,不如说是纪念照,照片里章兮兮穿着简单的白裙子,耳边是他从路边摘下的鸡蛋花,映衬着章兮兮的微笑,足以醉他一生。

何昭上门催稿,看见了他俩的合照,大怒!指责章兮兮为了拖稿已经丧心病狂,不惜用结婚来做挡箭牌。临了了,他送了她一口电热锅,说:“要是不开心就吃吃火锅,要是开心了也吃吃火锅,人生嘛,都是体验。”

章兮兮哭笑不得,收下了这份特殊的礼物,送他出门的时候,随口问道:“你什么时候结婚?有女朋友了吗?”

何昭再次大怒,问道:“章兮兮,你是不是我妈妈?”

章兮兮吓了一跳,这些年来,头一回斗嘴露怯,有些结巴地道:“我……我不是啊。”

何昭冷哼一声:“那就是了,关你什么事?!”

章兮兮想,也是,便不再多问,其实她也没有那么想知道,纯粹是自己多嘴的随口一问。

他们的婚姻生活在外人看来美满得不像话,颇有些夫唱妇随的味道。那时候林晓森忙着创业,比起他的朋友们,他的经济堪称悲惨,但是章兮兮不离不弃毫无抱怨的状态,得到他的哥们儿们交口称赞。只有他自己知道,章兮兮的毫不计较的背后,或许是尚未投入的心。

章兮兮每天在干吗呢?写书、看书、喝咖啡,偶尔会去接林晓森下班,她唯一的要求是不要孩子。林晓森表示你还是个孩子呢,以后再说吧也不急于一时。但是他心里总有点慌,那种说不上来的慌。很久很久以后,他去收购一家算法公司,该公司的研发主管与他相谈甚欢,对方跟他讲了一个理论——“算法的终极目标是消灭误差,而人的美好,在于永远有误差”,那一刻他突然被点醒了什么。章兮兮和他的婚姻里,最大的差错就是没有任何差错,她的按部就班,她的优雅从容,她的不疾不徐,背地里只有一个原因,她根本不爱他。但是这个事实,他难道不知道吗?他当然他妈的知道、一直知道。

一旦种下了这颗种子,猜疑、嫉妒和不甘心就开始爬满了他的心,他的学生时代从未输给过夏漱石,他的创业生涯里也是小有建树,他的好胜心一点点吞噬他的心。他故意晚回家,故意让应酬时候的女人口红印留在衬衫上,故意透露某个女客户对他有好感……每每此刻,章兮兮都会从书页中抬起头,带着理解的微笑说“创业真的不容易啊,你辛苦了”。他不想要这样的回应,他想要她的责备、追问甚至不满,哪怕打骂自己都行,但是章兮兮从来都没有过,一次都没有过。

章兮兮开始忙于新书,这是她对新类型的题材的挑战,担心给何昭赔钱,心理压力特别大。有时候就和薛一笙开着有的没的的玩笑,用来减压。薛一笙表示自己一定要全力支持章兮兮,出了比方说每个找她看病的病人她就强迫对方去买书等等的馊主意,两人电话里一气打闹,那样子让林晓森觉得这才是真实的章兮兮。他趁着章兮兮心情好的那天晚上,问章兮兮:“不如我们要个孩子吧?”

那夜晚的温度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骤降,他甚至感受到了章兮兮每个毛孔的排斥,果然,在他说完这句话之后,章兮兮像是膝跳反应一样堪称是连爬带滚地逃离了卧室,连连表示还有稿子要改。面对如此本能的反应和拙劣的谎言,林晓森怒气上头,追到了书房。接下来便是狂风骤雨的争吵,要说争吵也不全对,毕竟发狂发怒的只有林晓森一个人,章兮兮只是捧着一本书,静静地看着他,偶尔说几句“我没有”“你误会了”“你非要这么想我也没办法”之类的话,完全是火上浇油,寥寥几句回应就将争吵的气氛推上了顶峰。

那个风度翩翩的林晓森,推倒了书架上的书,甚至将章兮兮手里的书夺过摔在了地上。章兮兮看着地板上的书,突然意识到了自己的罪孽深重。她抬头看着林晓森,盯着他因为情绪失控而涨红的双眼,问道:“晓森,你喜欢现在的自己吗?”

林晓森突然平静了下来,他带着无能的狂怒,突然抱头痛哭,因为他也无法相信自己会有这样的一面。章兮兮走了过去,蹲下来抱着他,像是安抚一只受伤的小兽。那是章兮兮第一次充满感情地对他,那个拥抱是有温度的,他头一次被她抱着,他的情绪虽然被安抚,但是依旧哭到泣不成声,他带着哀求说:“你可不可以爱我一次,就一次,好不好,努力一下行不行?爱爱我吧,我真的撑不下去了。”努力这件事可以让你抵达无数彼岸,比如成功、金钱甚至健康,唯独相爱除外,相爱这件事,不是一个人甚至两个人的努力就能得到想要的结果的,它取决于两个人的天赋与运气。

书房里有柔软的地毯,温柔的灯光,这些都是林晓森为章兮兮精心挑选的,他知道章兮兮最长待的场所是书房,所以对这里的每一个细节都亲自把关,生怕她有一点点的不称心。章兮兮抱着林晓森,环视了周围的一切,她何曾不知道他的用心呢?这样好的林晓森,哪哪都好的林晓森,因为自己的懦弱和胆怯才变成了这样卑微的鬼样子,作为始作俑者的她,还有什么颜面再继续呢?她说:“晓森啊,不要过下去了,我们分开吧,好不好?”

林晓森的哭声戛然而止,随后他将脸埋在她的大腿上,纵使有再多委屈和不甘,但在这样血淋淋的事实面前,他用尽百般的努力,只是闷闷地说了一个“好”字,随后再次爆发出了惨烈的哭声。章兮兮抱着他,紧紧地抱着。她清楚地记得林晓森求婚的那个下午,她清楚地记得他们彼此说过的话,一个说“我绝不会后悔”,另一个在心里默默说“夏漱石,再见了”。他们都高估了自己,在不自知的谎言尽头,等待他们的是无能为力四个字。章兮兮感受到林晓森的绝望,这么多年来她第一次真真实实地心疼怀里的这个人,她自责、懊悔,她忍不住哭了。那一刻,她知道自己忘不掉夏漱石,但是她头一次为自己忘不掉他而感到深深的愤怒和不甘,她抱着林晓森号啕大哭。满地狼藉的书本,像极了再也拼凑不起来的过去和未来。

《十年》里唱,我的眼泪,不是为你而流,也为别人而流。

章兮兮搬出来的时候,是何昭来帮的忙,他甚至还上前和林晓森握了握手,除了对章兮兮,他对任何人都非常绅士。章兮兮带着无限的愧疚离开了住处,在何昭的车上泪水涟涟,述说着自己的不是,一直到了火锅店,她还在抽噎和自责,直到火锅沸腾了才勉强作罢,毕竟日子还是要过的,等到两瓶豆奶下肚,她才算勉强平静。

何昭终于开始回应,道:“我就弄不明白了,你口口声声说对不住人家林晓森,你想过我吗?我,跟对手公司已经进入白热化的阶段,你呢,稿子不交,而且毫无愧疚之心,怎么着,我是你的备胎吗?”

章兮兮一听就又哭了,的确忙于离婚的事情,她好久没写了,早就过了交稿日期。

何昭吃了一块红糖糍粑,看见章兮兮这副模样很是肯定:“看来,还是有点良心的。”咽了下去,补充道:“说,什么时候交?”见章兮兮埋头吃菜,补充道:“这结婚啊离婚啊,都是体验,那个谁,对,JK罗琳说了,作家心中都要有一块冰,我看你现在心里有很多冰,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嗯?章兮兮,你回答我,这意味着什么?”

章兮兮头也不抬,拖长了声音道:“春——天——”

“对咯!”何昭一拍大腿,充满了市井气息,“王国维说了,天以百难成就一词人,如今啊,天让你离婚就是成就你,你要明白老天的良苦用心,你滴明白?”

章兮兮放下沾着牛油的筷子,心中因为悲伤和愧疚的心情已经被愤怒掩盖,克制着怒火问道:“何昭,你到底是不是牛津毕业的?”

何昭涮毛肚涮得起劲,回道:“那肯定啊,你不信没关系,投资方可都验过我的证书的。怎……怎么了?”

“你学什么来着?”

“数……数学,怎么了?”何昭趁热吃了毛肚,一边反问,嘴角还有让人无法直视的香油。

章兮兮摇摇头:“你的校友都在干吗?”

“有些当了议员,有一些在翻译密码,怎么了?”

“你不觉得你这样的举止行为,这样的事业奋斗路线非常给你母校丢人吗?”

何昭拿起纸巾擦了擦嘴角,道:“你看看你,身为一个作家,对价值的判断很有问题,我倒要来问问你,我认为母校再重要,都不如祖国母亲重要,我回国为出版事业奋斗,怎么了,我这个事业奋斗的路线,我扪心自问,当得起这个!”他竖起了大拇指。

章兮兮无法直视他这副嘴脸,?道:“你这种就属于没有被一文钱难倒过的英雄汉,把创业当成人生体验,不懂人间疾苦,才会看见我离婚,就觉得灵感会多,会写出好东西,就催稿,简直是……不不,简直不是人。”章兮兮想到这里张开嘴巴就哭了。

何昭对她这态度嗤之以鼻,道:“你这样的婚姻,不知道是为了什么结的,早晚都得离,你不当成体验当成什么?勋章吗?怎么,您是爱情的烈士?我看你可不配,要论勋章,我觉得也得给人家林晓森,人家那可真是爱情斗士。”

章兮兮被他这样一说,号啕大哭又变成了默默啜泣,心里也觉得他说得有几分道理,但是面子上挂不住,于是岔开话题道:“你帮我把东西放到我以前租的那个房子里了没?那个房东不回我信息。”

何昭挥挥手,一脸嫌弃:“人家房东都把房子卖了。”

“卖了?”

“对啊,人家迎来人生的春天了,怎么了?”

章兮兮一个激灵站了起来:“那我东西呢?司机拉哪里去了啊?卖了吗?我电脑还在行李里头呢。”

何昭不以为意道:“人家房东都进步了,你也别回那个破房子去了,那地儿我连脚都插不进去,免得我到时候催稿你又找理由,我让司机把东西搬到我郊区的房子去了,你回头就住那吧。”

章兮兮一愣,问道:“你什么时候在郊区买了房?是别墅吗?你好有钱啊,是不是都是我给你赚的?”

“章兮兮,你是个作家,而我是个在等待事业春天的商人,你听得懂不?主语是商人,商人是什么意思你知道吗?”

章兮兮羡慕嫉妒恨地回答道:“自古以来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

何昭不以为耻,反而嘚瑟地反手扣了扣桌面道:“这就对咯,你理解得非常透彻。对了,做饭的阿姨我也安排好了,咖啡豆也买了,你平常爱吃的深度烘焙的埃塞俄比亚的那种……”章兮兮心生感动,何昭的确体恤人,刚要感谢,就听见他补充了一句:“写不完稿子哪里也别去,好好给我卖命,听见吗?”

章兮兮夹起最后一块红糖糍粑塞在嘴巴里,假装听不见,心里其实非常感激这顿火锅,她感激林晓森,更感激何昭。因为她知道,如果不是这顿火锅,她会无限地停留在自我否定和愧疚中。或许非要在生活的河流里逆流而上不是什么好主意,不如顺水推舟,接受命运的安排。

那天晚上的月亮在火锅店的上方又大又圆,她和何昭走在人潮汹涌的闹市里,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临了挥手告别,各自融入不同方向的人海中。章兮兮回头看了看,正好看见何昭回头看她,他们隔着人群看着,何昭喊道:“快点交稿!!!”章兮兮转身而去。

年年岁岁月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大抵就是这么个含义。如今林晓森赶了回来,他走到了薛一笙身旁,诚恳地说道:“节哀。”

薛一笙点点头,礼貌地道了声谢,目光平静地看向湖面,手边是简单的骨灰盒。

居南川看着手机,卡着点,道:“还有十分钟,薛一笙,你准备一下。”

薛一笙起身走向小船,与居南川一起划船稍稍远去。她戴上了医用手套,在逆光中充满了仪式感,随后她打开了骨灰盒,一脸平静地将骨灰缓缓撒向湖水中。

章兮兮看着薛一笙的背影,她希望她能向死而生,她希望她的伤口能长出翅膀,她希望……她永远不要放弃希望。

“章兮兮!!!”最熟悉的声音从章兮兮身后不远处传来,所有人转身望去。那个身影迅速地跑上了堤岸,站在蓝天白云下,大声地喊着章兮兮的名字,头顶的云仿佛从来没有变换过。章兮兮闻声转过头去,他们曾经在云朵上相遇过的目光,终于汇聚在了这一刻。她有些恍惚有些感慨,身子就僵在那里,眼神落在他的身上,无法移动半分。夏漱石,他终于回来了。

“我靠!”居南川在不远处的惊呼,打破了平静。大家顺着他的目光望去。原来薛一笙因为听见夏漱石的声音,忍不住回头,谁知道那一刻风向突转,最后一把骨灰刚刚好全部扑在了薛一笙的脸上。满是悲伤的众人,突然都笑了起来,包括用湖水洗脸的薛一笙。那是最后一把骨灰,更像是天生内向的陆展信为大家做的最后一点点小事。

夏漱石站在河堤上和众人一样不自觉地笑了,在如此悲伤的时刻,他看着章兮兮,章兮兮也回眸看着他,她的脸上有泪痕,他的嘴角有笑意,就那么互相看着,一点儿也不觉得陌生,可是,吹过他和章兮兮之间的,明明是十年来未曾谋面的光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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